活在當下

30 October 2006

31.10.2006

漸漸無法數算,曾聽過多少女子說「我不能沒有男人」,有些是要好的女友。男伴構成整個生活的重心,一但孑然一人,就失衡,連帶自己都迷失。
長久以來,我卻相信,人到底是孤獨的,不管有幾多要好的朋友,有多麼貼心的伴侶,生活剝到最中央的一層,終究還是自身。這與朋友、伴侶有多重要並無衝突。

22 October 2006

  • 戒慎恐懼:若有一天,生活變得瑣碎無聊,是要自己負責的。不遷怒,不二過,不要說是社會的錯。

  • 反躬自省:即使不認同一個環境,久慣了,仍很容易在某些方面被同化。成為自己一度與之壁壘分明的人格,是很可怕的事,發現的一刻,如在鏡裏照見魔怪,比見鬼更驚嚇。


  • 時間在不自覺的情況下可以過得好求其。我從沒計劃要做甚麼大事,但無意的浪費,與有意的留白,中間的重大分別,很叫人汗顏。有時更擔心自己有天會忘記何謂汗顏。

    有人會說我過慮。但生活很少過重,通常係太輕的多。

    16 October 2006

    我的物慾

    很多女生可以購物來滿足物慾,我卻往往無法產生旺盛的購買慾,很難瘋狂購物。

    我喜歡的東西,買得多並不見得有用:


    • 我極喜歡無印良品那些素淨的紙品,各種筆記簿和文件夾,可是款式簡約的筆記簿,並無太多的花款,也沒有需要儲成一套,有時看見無印店內貨架上很整齊的列著各種紙品,就覺得很美。這種美又沒有需要帶回家。

    • 我也很喜歡式樣簡單的小巧玻璃瓶,做得好的小瓶子,那光澤和孤度都美。

    • 新鮮烘乾的白毛巾也很喜歡,新舊不論。

    • 衣物與鞋最喜耐穿的多年老伴:一雙穿了八年的Rockport,鞋底脫了還是拿去補回再穿,好穿的鞋子,很難替代;另有一件黑T-shirt,穿了六七年,沒有起毛球,也沒有洗得薄了,週日如要落街買報紙,二話不說過頭笠,加一條老舊牛仔褲便行。

    • 家裏耳環項鍊戒指全是朋友所贈,我土老的視之為紀念品,穿戴起來感覺幸福得很。到了一定年紀,紀念品款式已足夠平時應用。僅有自己買的幾件朱義盛,反而很久沒派上場。

    • 另一伴藏書成痴,頗佔空間,與他作伴日久,自己的隨身物品越發簡單。除了最喜愛的一批書,以及實用工具書外,一般書籍,看完後往往送贈他人。有時覺得伴侶那麼認真的喜愛音樂與書籍,顯得自己乏味,沒有太多熱衷的事情,但本性如此,也就安然。自己愛看的Agatha Christie小說,伴侶特愛縱容我買,我買了書好像便顯得他買得不算很多,哈哈。可是這系列的小說才八九十本,著者又已作古,沒有更多可看的了,已看的又次第轉到朋友手上,有些是難得的舊版本,也沒有刻意留著。惟獨是她的自傳,自西貢舊書店偶然發現,我特別喜歡,視為珍藏。自小愛看的亦舒亦是如此,看過後多數送給朋友,只留幾本特愛的。

    • 我喜歡儲的東西,是:多年來與師友的書信;從前與父母同住時,家母愛在我書桌上留的字條;中學時老師寫滿回應的週記;乃至教授們認真寫評語的習作與論文。一隻隻鐵盒子及檔案夾很珍惜的收好。這些與購物更是無關。

    • 若果我很富有,或許我也會喜歡儲物業,在世界各地置個落腳點,可是我並不富有。呵呵。


    今天在無印買了一本筆記簿,想起自己奇怪的癖好,覺得挺有趣,故書此以自娛。

    09 October 2006

    有人管

    週末,給伴侶生氣的責怪:「病如此,你還要去婚宴去舞會,你還要不要健康!」

    求學時期極討厭有人管,別人關心,往往覺得是婆媽的干預。小學時大雨天,母親細心的為我準備替換白襪,在操場邊的板凳更換,我總是覺得很糗。

    如今老大,深深體會時間寶貴,難得有人為你勞心,便是福氣。

    網友歌地亞在週六的婚禮是照樣去了,儀式簡約,賓客不多,卻同樣十分感動。週日網友AOI的婚宴,雖沒留下吃酒,但也去了一趟給新人送上祝賀。因為相識很多年了,沒有五年也有四年了吧,網友亦即朋友。我說結婚是人生大事,朋友請你來見證,是重視你,不可輕易失約的。對於我的老伴來說,病得膚乾面腫,還要塗脂抹粉,只為送上祝賀,前後不過十五分鐘,那是很傻的一件事。我的老伴不喜世俗的禮節形式,認為麻煩拘束,但我說,你當體會當中細緻的人情。你若不同意,不打緊,你只要明瞭我心,正如我理解你生氣的出發點。坐巴士到了中環,還沒到擺花街便折返,想想,留待下一個月吧。